公司里面比较鼓励员工写专利(有奖金),但是,看了很多通过的专利文档后简直颠覆了对专利的看法:怎么什么都能申请专利?如果你有一样的想法,看完这本书可能就没了。
书的原名叫《How To Fly A Horse》,译者翻译为《创造》虽然很朴实但挺准确的,这本书整本都围绕着创造(或者创新)。
爱德蒙(一个十二岁的非洲奴役)解决了难倒欧洲几百年的香草授粉的难题,可见创造本身并没有特别的门槛!我们知道“爱德蒙手势”,但并不知道:
是谁第一次发现兰花的果实可以加工变成美味。
这难道不是创造吗?还有很多很多的了不起的发现不为所知,但是并不代表它们不存在。现在有了专利系统可以统计一下创造发明的情况:
每4000个美国人就有一个人申请专利。
可见专利(或者创造)并不是极少数精英的专属领域(把创造者拉下神坛),那么再回过头来看什么是创造:创造就是工作(把创造拉下神坛)。特曼搞优生学,想搞个实验来证明智商是门槛,结果却是打脸(用这个例子来证明IO和创造没关系,逻辑性不是特别强吧)。
思考过程是一步一个脚印(遇到问题、解决问题、遇到问题..)的,就像散步!用利用图钉、火柴把蜡烛固定在墙上实验来证明思考的过程,并对一些“顿悟”提出质疑:
用爱因斯坦的话来将问题的解决就是:
我是一步一步朝它迈进的。
所以不要太期望在睡梦中孵化出“啊哈!时刻”,你应该花尽量多的时间思考!
在福克曼利用杀死肿瘤周围的血管来饿死癌细胞的方法解救了詹妮弗的下巴之前:
甚至被除名,当他成功以后却成了哈佛大学的骄傲。在创造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逆境和失败,需要非常坚韧地去坚持,去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如果不想着证明自己但却到处喊口号,可能会像赛迈尔维斯那样,虽然拯救了无数孕妇的生命,但结局却是在精神病院里被打死,而更重要的是错过了细菌的发现:
非同寻常的发现需要非同寻常的证明。
遇到逆境有时候要以退为进,反思自己的思路是否正确(不反思的下场就是跳伞摔死的瑞切特)。
有时候重大的发现就在眼皮低下,但就是没人看到,比如幽门螺旋杆菌(传统认为胃酸里面不可能存在细菌):
我倾向于相信我的眼睛,而不是医学教材或者医学界同仁!
在眼睛看到图像交给大脑的过程中,会对信息利用已有的知识做一系列的过滤,以至于我们只能看到关心的东西:
这是一种高效的机制(很有好处),但是会阻碍发现新的东西:
技艺的真正秘诀是永远当一个初学者!
所谓的“不忘初心”?
罗莎琳德·富兰克林是发现DNA双螺旋结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但是荣誉却给了沃森和克里克,一直以来女性都不公平!这章有点像在讲野史。
创造新事物的链条长的不可预测(可口可乐的生产过程),而创造的结果更难预测。
伍迪·艾伦获得过很多的奥斯卡,但是都没有去领奖(领完奖可能就写不出来了):
当你真正坐下来写作时,感觉就像在吃一顿你在厨房里花一整天做出来的饭。
内在因素(感觉有点像兴趣的力量)才是创造真正的动力,而外在(比如钱)的常常会形成阻碍。
二战期间Skonk工厂用184天造出来喷气式飞机:8-80流星战斗机,创造型组织在有不同的观点产生时应该给它们机会,当:
给他们证明给你看的机会,当然是用行动而不是嘴巴去证明!
没有天才,每个人都有天赋。
整体上看内容并没有安排的特别清晰,不同章节想要表达的意思重复,内容有点冗余。不过,里面穿插了很多不错的故事。看完这本书之后一个感觉就是让你:
不要在想“我做不到”、“我创造不出什么”!
你可以的!有点鸡汤的味道。。而创造需要的是什么?
而不是做着白日梦等待顿悟,不过在作者看来潜意识对思考好像没什么作用,创新都是靠着一步一步思考出来的,这一点我还是持怀疑的态度。另外,虽然看完这本说,我还是觉得世界上存在天才:-)
作为一个程序猿如何创造?
不要在开发的过程中把现有的框架当成理所当然(当成初学者),去思考问题的本质是什么,去思考如何解决问题!
逻辑不强,故事不错,值得一读(快读)。